淄博华侨城社区管道改造引争议 业主质疑专项资金使用违规
鲁网9月15日讯 近日,淄博华侨城七组团多名业主向鲁网·民生帮办(0533-3811076)反映,小区物业在楼栋主管道改造项目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审批及施工过程中,存在公示信息不全、报价虚高、反复变更方案、伪造业主签字等多项违规行为。

公示:业主发现多项不合理问题
据业主翟先生反映,6月18日,淄博华侨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物业)在华侨城7组团楼栋门口张贴公告,公示“7组团5、10、12、16号楼东侧低区、中区主管道改造”工程项目。
据公示内容,该项目预算金额69198元,涉及小区142户业主,覆盖房屋面积28383.3平方米。项目施工方由淄博华侨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三方比价方式选定,为山东福亮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量清单标注日期为2026年5月26日。

业主提供的聊天截图,局部
公示发布后,翟先生第一时间核查公示信息,发现内容存在缺失,随即在物业群提出五项核心质疑,主要包括:公示未附设计施工方案、完整工程量清单等资料;项目部分工程单价高于市政公开招标价格,存在报价虚高嫌疑;未明确不同房屋面积业主的维修费用分摊标准等。
项目:先官宣作废重招,后重启原方案施工
翟先生告诉记者,他在物业群公开提出疑问后,作为项目实施方的华侨城物业始终未作出任何回应。为核实项目合规性,他随即向小区业委会求证,却被告知业委会从未立项、报备该管道改造项目。
随后,翟先生通过社区网格群向辖区居委会反馈相关问题。经辖区居委会介入沟通后,业委会工作人员致电翟先生,该项目因未完成提前报备流程,判定作废,后续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推进。

业主提供的聊天截图
此后,翟先生便向华侨城物业庞姓经理核实上述信息,得到了“项目因预算超标作废,将重新公开招标”的答复。
然而7月19日,翟先生发现此前已作废的改造项目悄然开工。随即在物业群询问施工依据、重新招标公示等相关信息,依旧未收到物业回应。
经向业委会再次核实确认,当前施工项目即为此前作废的原项目,且物业沿用原有方案、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推进施工。
面对业主们的质问,华侨城物业庞姓经理,矢口否认“项目作废、重新招标”,辩称此前表述为“口误”,并声称已通过上门签字的方式完成业主表决,累计征得100户业主同意,已满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法定条件。
质疑:伪造业主签字,违规套取资金
为核实项目表决真实性,7月20日,翟先生前往物业查阅项目资料及业主签字台账,再度发现多处疑点:签字表格未按照业主房屋面积标注对应的资金分摊金额,费用分摊标准模糊不清;同时已作废项目未按业委会要求重新招标,程序违规。翟先生当场对相关签字文件、项目资料进行拍照留存。
随后,翟先生联合小区5号楼、10号楼、12号楼多名业主核对签字台账与表决情况,核查过程中发现物业存在代业主签字、伪造业主表决意愿的造假行为。
多名业主表示,自身从未签署过该项目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同意书,对项目施工、资金动用完全不知情。
事发后,翟先生多次就项目程序违规、伪造业主签字等问题,向华侨城物业及业委会沟通求证、讨要说法。截至目前,该工程已经完工,但华侨城物业与业委会均未给出任何回应,也未出具合规整改方案和信息公示。
据业主张先生反映,华侨城物业长期存在服务不到位、公共设施维护不力等问题,业主投诉反馈量大、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2025年8月17日,小区就因物业设备维护和防汛失职,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电事故,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日常管理中,因公共设施养护不到位引发的小范围停水、停电事件也时有发生。
回应:否认违规代签与高价施工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帮办记者联系到华侨城物业相关负责人庞女士,就项目施工、资金使用、业主签字及小区日常服务问题逐一进行求证。
对于管道改造项目推进争议,庞女士解释,小区原有管道老化频发故障,频繁维修易造成业主家中停水,为提升居住体验、减少停水困扰,物业启动本次主管道更新改造工程。
并表示,项目全程依规推进,已完成业主申请征集、公开招标、小区公示等流程,施工方及项目价格均通过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公开招标确定,价格由平台规范核定,不存在物业操控报价、虚高定价、垄断施工的情况。
针对业主质疑的“项目作废后重启施工”问题,庞女士回应,前期因部分业主对项目价格存在异议,物业仅暂时叫停项目施工,并非正式废标。此前工作人员提及“废标”属于个人口误,并非官方定论。
项目暂停后,华侨城物业联合居委会、业委会多方协调,结合市场行情与实际施工工程量重新核定价格,全程公开透明,施工前后均已公示相关信息,也主动邀请业主现场监督工程施工与价格核定全过程,最终结算价格经居委会、业委会及审计公司现场核验确认。
对于业主最为关注的伪造签字、违规表决问题,庞女士明确予以否认。
她表示,本次项目所有业主签字材料均已同步上报华侨城社区居委会备案,居委会针对争议业主开展专项电话回访,确认参与表决业主占比达标、表决意愿真实有效,完全满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法定要求,不存在物业私自代签、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业主可自行向华侨城社区居委会核实核验。
对于小区频繁停水停电、地库渗水等长期服务问题,物业方面也作出解释。
庞女士称,小区频繁停水主要源于管道老化爆管,本次管道改造正是为了从根源解决该问题;过往小区停电多因线路检修、设备更换施工所致,物业每次停电前均会提前在业主群发布通知,无无故停电情况。
针对业主反映的地库渗水问题,庞女士表示该问题受淄博整体地下水位偏高、小区建筑年限等客观因素影响,周边小区普遍存在同类问题,物业已多次对接专业防水企业现场勘查,持续推进整改修缮工作,尽力保障业主居住权益。
最后,庞女士表示,其仅负责对接解答业主及记者疑问,并非公司主要负责人,无法代表企业官方定论。

律师:物业违规操作涉嫌违法
对此,北京海润天睿(淄博)律师事务所姜海兵律师表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保障小区公共设施修缮、业主居住权益的专项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有着严格的使用审批流程。
民事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需要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业主中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人数过半数同意方可实施。伪造、代签业主意见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会直接造成表决结果无效,整套维修资金启动程序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倘若查实存在伪造签字骗取维修资金拨付的行为,业主可向住建部门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撤销本次资金使用,要求物业退还已支取的维修资金,并主张赔偿相关损失。
行政层面,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可追回被物业服务企业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还可处以挪用金额2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资质颁发部门吊销其物业资质证书。
刑事层面,如果相关主体通过伪造签字材料、虚构业主表决意愿,骗取数额较大的维修专项资金,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业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介入,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事件后续进展,鲁网·民生帮办将持续关注。(鲁网记者)